标准数据查询检索 |
|
最新标准信息 |
|
标准购买方法 |
|
◇总机:010-51265117
◇传真:010-51265117-806
◇客服MSN|邮箱:china_iso@hotmail.com
◇网上检索与订购:
客服QQ:674284491
| |
|
 |
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和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 |
 | |
日期:2007/4/25 15:37:42点击次数: |
|
|
第十一条 承担IEC和ISO的TC/SC秘书处,按照下列要求: (一)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承担IEC和ISO的TC或SC的秘书处。
(二)承担秘书处的技术归口单位应设专人担任秘书工作,保证相应的物质条件,以适应秘书处工作的需要,并按IEC和ISO的规定,履行秘书处的职责。
(三)承担秘书工作的人员,应符合出国条件,从事标准化工作多年,有丰富经验和组织能力,熟悉本专业技术,熟悉ISO或IEC业务,并有熟练的英语或法语听、说、写能力。 (四)秘书处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部门和IEC/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。 第十二条 技术归口单位的活动经费应列入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经费预算。 第十三条 根据参加ISO和IEC技术活动的下列情况,给以奖励或处理:
(一)对完成技术归口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和部门(包括参加单位和部门)应给予表扬。对提出重要提案并为IEC或ISO所采纳成为正式国际标准者,可申报科技进步奖。 (二)技术归口工作(包括参加单位)成绩显著,有重要议案提交国际会议上讨论,参加国际会议的外汇额度确有困难者,国家技术监督局优先资助外汇额度。
(三)对完成技术归口工作不力者,视情节轻重,责成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技术归口工作。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。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原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〔1986〕087号文颁发的《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》和以国际发〔1987〕141号文颁发的《参加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》即行废止。 格式1
一九 年参加IEC和ISO活动情况报告表
IEC/TC /SC 主管部门: 归口单位: ISO/TC /SC 投 票 情 况
票 数 文件种类 全年收到数 当年应投票数 实投票数 占百分比 技术活动新领域的提案 新工作项目提案 委员会草案 国际标准草案 国际标准复审 ISO/DAD ISO/DAM
|
|
|